我局于2023年 10月30日在哈密市伊州區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后,以下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公告一個月后仍未辦理手續,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條“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停止經營業務六個月以上不辦理停業手續的,經發證機關公告一個月后仍未辦理手續的,由發證機關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的規定,發證機關已作出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決定,現予以公告送達。
序號 |
許可證號 |
商店名稱 |
負責人(法人) |
1 |
652201133170 |
哈密市伊州區三道嶺萬亨綜合超市 |
瞿曉玲 |
2 |
652201231290 |
哈密市金源信開能源有限公司 |
李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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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領取煙草零售專賣許可證后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視同歇業。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我局將依法收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序號 |
許可證號 |
商店名稱 |
負責人(法人) |
1 |
652201133752 |
哈密市伊州區久通商行 |
陳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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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如不服上述決定,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哈密市煙草專賣局申請復議或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伊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哈密市伊州區煙草專賣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